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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泸州市民新买电动车被偷没踪影 牌照却另“嫁”他车

发表于2014-05-23

日前,泸州市民韩先生致电泸州晚报新闻热线3190929称,他新买的红色电动车突然“失踪”,在家找了两天也没找到,不久后却看见自己电动车的牌照在另一辆电动车上。这让韩先生心生疑惑:牌照在别人那里,电动车去哪儿了呢?

新买的电动车被偷

13日中午,下班回家的韩先生把新买的红色电动车停在楼下并上锁。下午4时许,韩先生准备出门,却发现电动车不见了。“糟了,被偷了!”韩先生立即沿着的小区和道路寻找,没有找到。下午5时许,韩先生拨打了110报警。

  

“那些人把车偷走,改头换面后再卖,有的甚至直接拿出来卖……”听到人们议论,韩先生决定再到小区转转。

14日,韩先生在杜家街、回龙湾、上码头等地方寻找,都没有发现自己的车。随后,他来到自己购买电动车的店,向老板谈起电动车被偷之事,恰好遇见一位正在店里看车的市民,这位市民告诉韩先生:“我看到有两个小伙子抬着一部电动车在红星村那边卖,跟你说的车子有点像哦。”于是,韩先生将目标锁定在红星村。

车没找到 牌照却已另“嫁”

15日一大早,韩先生来到红星村寻找,直到下午6时许,韩先生终于在王氏商城的一个院子里,发现了熟悉的车牌号码——川E000803。

“牌照是我的牌照,车却不是我的车。”韩先生发现该电动车正在充电,插线板是从该院子一户居民家里牵出来的。“那个人说车子是一个小伙子放在她那里充电,一直没有来拿车,她说她不晓得这个车子是哪个的,你要就推走嘛。”韩先生感到很蹊跷。“我不能一口咬定车子是那家人的,我也没有把车子带走,而是选择了报警,让警方来处理这件事。”韩先生告诉记者。

16日,记者联系上红星派出所负责人,对方表示当日值班民警已经及时开展调查取证。该负责人提醒市民:一旦发现车辆被偷,应立即带上身份证、行驶证和购车到公安机关报案。现在盗车技术含量低,建议市民多给自己的车子加把锁,尽量把车停在安全地带。

市交警三大队的交警告诉记者,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机动车管理规定,挪用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的,将处以50元罚款。


发表于2014-05-23

新买电动车就被盗,防盗设施没做好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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